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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身份证号码查询手机号终极解释

身份证号码查询手机号

身份证号码查询手机号正常途径是很难查询到的。有的人想知道,如果我拿到了某个人的身份证号,是不是就可以查询到这个人的手机号码呢?这种逻辑和推理是否可以成立?这样的猜想能否成为事实?

用身份证号查手机号是可以的,但是需要权限。因为我国公民的身份证系统属于公安局直接管辖,而手机号码则是三大运营商的系统管理。如果不是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,那就没办法知道了。具体如下:
1、在通信服务商处办理业务,需要提供绑定的身份证号确认,所以使用身份证号查询手机号是可以的
2、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查询证明,才能要求通信商配合提供查询结果。
3、该身份证号必须是有已绑定的手机号才可以查询到
4、查询是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询,只能在营业厅进行查询。

目前来说,身份证号码对应的用户手机号码,是被严格保护起来的,不支持个人私自去查询的,所以你在网上或者别的渠道是很难打听到这些信息的。

身份证信息是由公安局管辖的,而手机号码则是在三大运营商内持有的,所以你若要查询的话,按理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。

如果你非要去营业厅用身份证号来查询手机号的话,一般工作人员都是不给你提供这样的服务的,若你想去公安局直接找到这个身份证号的手机号,那就更加不用想了。

切勿违法操作
公安部:

你部《关于申请核定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函》(公科信[2010]61号)收悉。考虑到你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查询中心”)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,负责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设、管理、运营,向社会提供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,经研究,现就公民身份认证等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查询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下列服务,不属于政府行为,其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。

(一)对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,提供“一致”或“不一致”信息服务,可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,收费标准为:比对内容五项以下(含五项),每次5元;比对内容五项以上,每次10元。

(二)根据用户需求,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汇总、加工或重新制作等服务,可收取人口信息开发服务费,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。对特殊需求的,收费标准由查询中心与用户协商确定。

(三)按规定向国家机关、社会福利公益机构和公民提供上述服务不得收取费用。

二、查询中心不得提供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信息服务。

三、公安部门不得强制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到查询中心接受咨询、查询等服务并收取费用。

四、查询中心收取上述费用应使用税务发票,依法纳税,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